女子杨君(化名)因出轨被丈夫赶出家门,情人胡某表示,继续保持亲密关系可以,如要“转正”则不行。于是,杨君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100万元。深圳罗湖区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君的诉讼请求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有法律依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记者从罗湖法院了解到,近年因“出轨”涉及的法律纠纷逐年增多,根据罗湖法院的一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涉及出轨的诉讼9宗,2010年增加为14宗,2011年达到18宗。
老公送她求学
她和大学副教授成情人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80后的杨君可谓时代的宠儿,不仅因其年轻貌美,更兼夫家资产数千万,在深圳拥有多家公司、多处房产。2009年初,有钱又有闲的杨君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报考了西南某高校的成人教育培训并顺利入学。
其丈夫为使杨君在学习期间得到更好的关照,通过生意上的朋友介绍认识了在该高校负责招生的副教授胡某。入学之初,胡某的确为杨君解决了很多学习和生活难题,杨君对胡某心存感激。2009年9月的一个晚上,胡某因宴请外地朋友,遂叫上了杨君作陪至凌晨一点多,回学校之时,因宿舍大门已关闭,胡某为杨君在学校附近开了房。当晚,在胡某的软磨硬泡之下,不该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自此,杨君两次流产,并留下了严重的妇科疾病。
法院判决
出轨女诉讼请求没有依据
杨君的丈夫终于知道了妻子出轨的事,于是,杨君被赶出了家门。无家可归的杨君想到胡某在甜蜜期间的种种许诺,就去找胡某。但胡某表示,继续保持亲密关系可以,如要“转正”则不行。从此,因爱生恨,一场诉讼大战就此展开,杨某向法院起诉胡某要求其赔偿损失100万元。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杨君的诉讼请求违背公序良俗,也没有法律依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出轨诉讼起诉主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