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慰手淫:婚后自慰手淫是变态吗
问:您好。我今年32岁,已经结婚多年,已经有了孩子。我有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因为我的丈夫工作太忙,身体也不太强壮,每月只和我过1~2次性生活。而我的性欲望比
较强,希望2~3天就释放一次。因为他不能满足我,我只好以手淫代替性生活,得到性满足。一天我丈夫发现了,就和我大吵一架,说我是“变态”。我想你满足不了我,还不许我自己满足自己吗?我实在接受不了,很想请教一下,我真的是不正常吗?
答:首先肯定地答复你,近代性科学研究已经取得共识,手淫也是一种正常的性宣泄方式,是正常的性行为。不仅男人可以自慰,女人也照样可以自慰,这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方式,可以作为性生活的补偿。
其次,性欲的强弱每个人不同,有高有低,每个人有差异,夫妻之间的性欲望水平差异值是普遍存在的,是客观的实际现实,我们无须回避。如果都存在一个水平,千篇一律那是神话,就没有那么多的问题和学问去研究了,正是客观存在差异和不足,才逐渐有人发现,人们需要,才去研究。
第三,你丈夫对你不理解,和你争吵可能主要原因是
(1)对女性的手淫不理解,对手淫还没有一种正确的看法,尤其是女性。
(2)对自己不能满足妻子的性要求感到内疚,自己只能“打肿了脸充胖子”,是一种男人虚弱的表现。
(3)你们夫妻太缺乏性感受的交流,对方需要什么,怎么样达到性和谐,缺乏讨论。
现在再谈谈对女性手淫的认识问题。已经有一种无形的定势和舆论,认为成年女性手淫是人格不成熟的表现,是淫秽、下流的,简直让“女性手淫者吓破了胆”。根据研究,有50%的已婚的女性有手淫的习惯,显然,这些人是因为得不到充分的性满足,而采取的补偿措施,人们应该给于同情和理解。他们在性生活方面的自我实现恰恰是人格上不依赖他人的独立体现,是自我成熟的一种表现。研究证实有手淫史者中43.0%的人可以获得性高潮,与没有手淫史者有显着差别。
再谈谈性权利问题。丈夫有大男子主义,在性生活方面突出表现了男权主义。他的自我常常会受到伤害,经受不了妻子在性方面希望获取独立自主的权利。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丈夫知道妻子手淫时常常恼羞成怒的一种失常的表现,实际是在一种自卑、自责、焦虑和失落的心理状态下无奈的指责,越是无能的丈夫越容易有这样的思维定势,往往家庭裂痕可能就从这里开始。其实妻子手淫比向外寻求其他满足给你带来的创伤要小得多,不会有任何损伤。
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内手淫是调节夫妻双方性欲差值以及性能力差值的理想方法,这种方法可以使床第之间的纠纷在家庭内部得到解决,这本身就省去许多苦恼和麻烦。双方都应该从获得性满足方面去互相理解和体谅,争吵和指责都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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