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感觉上“同居”这种事都是坏女孩做的,而我出生书香门第,受过严谨的正规教育,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老师和父母的乖乖女。可是,我太爱他了,强大的爱情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变得离经叛道。 他是我大学里的同班同学,山东人,长得高大英挺,经常能收到一些低年级小女生写来的情书。我和他是班里负责取信分信的男女生代表,各自有一把班级信箱的钥匙,有时候,两个人同时去开信箱,碰面时就会多聊几句。时间长了,我发现自己经常莫名其妙地想念他,想他细长的手指,微笑的眼睛,还有额前一跳一跳的发梢,想得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于是我知道自己是爱上他了。 后来,我在信箱里放了一只他最喜爱吃的苹果,等我再打开的时候,苹果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最喜爱吃的德芙巧克力。我们就通过这么简单的方式定了情。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信箱一直是我和他之间交换礼物的最佳地点,所以每次取信时我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甜蜜心情。 是我提出要在外面租一间房子和他住在一起的,爱情在不断升温,而我们找不到别的方式来与之匹配,只剩下同居了。可以同吃同睡,同进同出,可以不分晨错地和心爱的人厮守在一块儿,还有什么会比这更快乐的呢?没有了。很快我在学校附近的公房里找到一套带家电煤卫的一室一厅,用多年积攒下的7000多块一次付掉了一年的租金(这样可以便宜些)。这笔钱是我独个儿出的,没让他插手,因为我知道他拿不出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