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可以从性发育的纯粹生理方面转到心理或精神方面了。在精神或心理方面,我们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大家公认的一番理论。在西洋,很老的一个通俗的看法是把性冲动很简单地看作一种排便似的需要的表示,和大小解一样,并且一样有周期的性质。那当然是一个不正确而且容易引起误解的看法。一则男子的精液并不是垃圾一般的东西,非得清除不可,再则在女子方面,不们没有什么东西可排,并且根本没有像要排便似的欲望。比较更冠冕的一套理论是把性冲动解释为一种“生殖的本能”。不过,严格讲来,这样一种本能是不存在的,并且,就性别已经分化的生物而论,也是不需要的。实际上所需要而已足够的,只是一个动作的冲动,教两性彼此可以接近和接触,而使受精作用不落空罢了。只要这一点有着落,子女的生育保抱,就有父母慈爱的冲动做保障。总之,生殖的本能是毋庸假设的。近时讲本能论最有力的是心理学家麦图格教授(Mc-Deugall),他那本《社会心理学引论》也最风行一时;不过说也奇怪,在这样一本比较有规模的书里,除了提到“生殖的本能”而外,对于性冲动竟完全没有过问;一直要到这书的第八版里,我们才找到附加的一章,叫做《性的本能)。在这一章里,著者对“性本能”下了如下的一个定义:”性是复杂的、先天就组织成的、身心两方面都有关系的一种倾向,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识的,二是感的,三是动的;从神经的功能与结构方面看,一就属于传入神经或感觉神经、二属于神经中枢,三属于传出神经或运动神经。”麦氏又指出,在知觉的一面,我们有一种内在的倾向去感知与不断地辨别种种事物,同时这种感知与辨别也正是种族的安全所必需,不由我们不做适当的反应,换言之,我们自有一种能力来辨别异性,而一经辨别,一套适当的反应就如影随形似的连接而来,终于达到性交合的最后目的。麦氏的定义,连他自己也说,实际上是适用于一切本能的,初不限于性的本能;同时他对一般的本能又有一个定义说:“本能是一些内在的特殊的心理上的倾向,凡属同一物种的个体所共有而必有的。”总之,这一类笼统的说法,对于两性所由接近以至于所由结合的过程,并不能有所发明,并不能增进我们对于这过程的了解。心理学界很早就有一个废止本能的概念的趋势,对于这趋势我是赞成了好久的;固然,到如今舍不得它的人还是不少,例如麦图格、毕埃隆(Pieron)和许多别的心理学者。也许本能这个名词就根本要不得。一则这名词的来历就不很高明,这是鲍恩(Bohn)以前就说过的,再则它井没有一个大家可以公认的意义。当初斯宾塞(Spencer)曾经把它解释为“综合的反射作用”;就普通的用途论,这解释也未尝不可以过去,但在学术上,则总成一个问题;例如,本能的行动有没有意识作用,在主张用本能这名词的人,就把这问题轻轻搁过,认为无关宏旨。一般生物学派的心理学者,包括那些没有受过洛布(JacquesLoeb)的机械学派影响的人在内,大抵赞成回复到当初孔狄亚克(Condillac)的主张,就是,放弃本能的名词不用。他们说我们的任务是在把种种自动的心理作用分析清楚,这已经是够困难了,如今要我们在分析的时候,再用上一个意义既很不明白而历史又极为复杂的名词,不是难上加难么?要他们做难上加难的事,他们并没有这义务。就我个人而论,我一向喜欢用“冲动”的名词。这名词的问题比较少,并且,弗洛伊德说过:“冲动性原是‘本能’的中心要素。”所以我们在下文的讨论里,不预备把性看做一种“本能”,更不预备把它和“生殖的本能”混为一谈;爱说“生殖本能”的人也许用意在教性的现象见得更雅驯些,但这种做法总是浅见一流;同时,把一种冲动的目的讲了出来,并不等于把它的性质分析清楚,何况这目的又是间接的,是可以达到而未必达到的呢?我们的对象只是性冲动与性冲动的分析,不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