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以拥有男“妻”男“妾”的多少来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以此作为向“同人”们炫耀的资本。犯了“七出之条”的男“妻”男“妾”们一样会领到一纸“休书”,被扫地出门。云南泸沽湖的“走婚”习俗,就是上古遗风。在今天,在家庭、社会各个阶层出现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过是人类自然的“返祖”而已。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忽略女子“好色”,是因为女子相对于男子来说,往往处于被好的地位,加之,数千年的儒家学说,三从四德的精神枷锁,不仅男人谈“色”色变,而况女人乎?
然而社会发展至今,女子的地位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不仅嫁鸡随鸡已成为历史名词,就是以前男人们都羞于启齿的“性高潮”也成为女性享有生活权利的象征。并且,在逐年增加的离婚浪潮中,女子主动提出离婚的占80%以上。
其实,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既有红拂因“好色”而夜奔的记录,也有祝英台因“好色”而“十八相送”的绝唱;既有白娘子水漫金山为丈夫的美丽传说,也有七仙女动凡心的动人故事;既有皇帝女儿选驸马的明证,也有高抛绣球选情郎的风情;既有供男人们消遣的妓女,也有供女人们享乐的面首(今称小白脸,就是男妓)。能说女子不“好色”乎?不管主动也好,被动也罢,女人好色,均缘于春心萌动。春心萌动是生理本能,女人好色也就自然而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