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小伙刘某恋上大其13岁的已婚同事,多次告白被拒绝后决定辞职,却在告别时强奸了同事。3月19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刘某。
刘某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被害人海某均是贺兰县某厂职工。平时海某一直把刘某当成弟弟看待,对其很照顾。日子长了,刘某把这种姐弟情当成了爱情,不断向比自己大13岁的海某表白。
已婚的海某很严肃地拒绝了刘某.,但刘某不停地发短信、打电话骚扰海某,海某只得更换了手机号。面对海某的冷漠,刘某打算辞职离开。2012年3月的一天,下班后刘某来到海某的宿舍内本想和海某告别,谁知看到海某后,顿起歹意,强行和海某发生了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