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是我在那家卡拉OK认识的女孩儿,她好像很受欢迎的样子,因为好多熟人来了就直接点她,并且她好像从不缺钱,穿的衣服、用的化妆品都不是我们的收入能负担得起的。琳在外面与男友租房子住,由于她那儿还空着一个屋子,于是还没有住处的我便与他们挤在了一起。我以为一切都很顺利了,可是没想到,在琳那儿住了不到两个星期,意外就发生了。那天早晨琳走时天还没亮,他男友的手把隔壁的我从睡梦中惊醒了,我惊恐地睁大眼睛,他微笑着温柔地说:“别怕,我很喜欢你,待会儿你会觉得很快乐。”睡眼惺忪的我仿佛感受到了别人的关爱,17岁的我还从来没有男人碰过我的身体,我那颗孤寂的心被他温柔的爱抚唤醒了,我似乎看到了旭,我的欲望被眼前的这个男人撩拨了起来,他开始吻我,在我不能自拔时他压在了我的身体上……就这样我的第一次没了。可能真的是那句话吧:有了第一次就不会那么在意第二次。每次完事后我总会很后悔、很自责地想起远方的旭,但一面对琳男友的要求我就抗拒不了那种欢愉的诱惑,我享受着偷情带来的快乐。一次,我正享受这种纯是性欲的肉体接触时,琳的怒吼声惊醒了我。本来说不回来的她半夜却突然回来了,看着我和她的男友躺在一起,琳像疯了一样地骂我、扯我的衣服,这时那个无耻地占有我身体的男人却不说话了,他站在了琳的一边。我像个闯入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一样难堪,然后毫无颜面地被赶了出来。我反复问自己怎么办,没住处的我拿着仅有的生活用品住进了那家卡拉OK。“陪我不?”“你今年多大啊?想不想多挣钱?”“你有没有兴趣啊?”……这是我住进那家卡拉OK后一个月内在走廊里时常听到的话,我的胸部和臀部也会在给客人上菜时不经意地被捏上一把,忍无可忍的我终于把工作辞了。这时我学会了上网,晚上我就住在网吧里,在网吧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儿,她说她是做商务陪同的,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就是做小姐的。她对我说:“人活着不都是为了让自己好嘛,当小姐赚钱容易,有什么不好。不过如果你不想当小姐的话也行,那就找一个固定的人月月给你钱包养你。”我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找个人包养总比当小姐强。阿阳问周薇:“你在北京的旭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吗?”她只是流泪,对这个她说她曾深爱的男人只字不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