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阴癖是指反复多次在陌生的异性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暴露自己的外生殖器以达到性兴奋目的,但无进一步性行为伤害对方。其患病率不明。据Bosen(1979)剖析,因性犯罪而到精神科去鉴定者约有三分之一、法庭所见性犯罪的四分之一均为本症,从而推断露阴癖是一种较常见的性变态。几乎都是男性,但也有报道极个别的女露阴癖者反复暴露自己的乳房或外阴部者。一般于20岁左右初发。40岁以后趋向缓和。(1)临床表现露阴癖者常常在公共场所(如道路角落、树荫中或胡同转弯处,或者站在汽车内一侧窗口等)等待偶然路过的成年或少年女性,一般在一定距离之外突然对着女性露阴,裸露的程度不一,多数仅仅显示外生殖器,少数为全身裸露。此种露阴行为是反复发生的,每次总是急剧产生非常强烈、难以遏制的露阴欲念并伴有强烈的紧张感,并随时付诸行动,露阴时获得轻松感。一般除露阴行为外无任何对异性的躯体伤害,也不伴有淫秽言语。露阴癖可分为二类:一类为抑制性气质者,对自己的冲动屡作控制而不能,暴露的是未勃起的阴茎,事后也感到后悔;另一类是攻击性气质者,往往露出已勃起的阴茎,同时伴有手淫,从引起异性的惊吓、害怕和厌恶中感到乐趣,事后并不自责。(2)病因病因假说不少,但都未能肯定。精神分析学说认为露阴癖与婴儿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阳具欲期”有关。3~5岁的男孩可产生一种“阴茎骄傲”心理,感到优越于女孩,得天独厚,因此喜欢摆弄阴茎或以撒尿取乐。成年以后,受到某种性心理挫折或创伤之后,他们无意识地倒退到“阳具欲期”,当男孩的“里必多”过分专注在自己的阴茎骄傲与暴露方面,在退行和固着时就可能表现为露阴癖。(3)诊断依据病史,在半年以上的时间里,反复出现向陌生异性暴露出生殖器的强烈欲望和性兴奋的联想,并且付诸于行动,但没有进一步的性侵害行为者即可诊断。精神分裂症、器质性精神病和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可因精神错乱而赤身露体或露阴,他们都缺乏发生前的急剧强烈的紧张冲动、暴露之后的满足,而且精神症状的存在可帮助鉴别。露阴癖和流氓行为不同,露阴癖在暴露外生殖器后即获得性的满足,并无进一步的性侵害;流氓犯罪则截然相反。(4)预后临床发现结局不一。一次露阴者往往能完全改过,但多次付诸实施者较难纠正。(5)治疗露阴癖的治疗和纠正原则上与对待同性恋相似。当患者露阴冲动较强烈时,除可使用适量精神安定剂外,有的患者加用雌激素(乙底酚)可能有一定帮助。有夫妻性生活失谐的,要进行指导。如要进行行为疗法时,可让患者对着富有性感的女性画片或模特显露阴茎,然后给予电击或催吐等厌恶条件刺激,5-8次为一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