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在民警和家长的陪同下,1997年6月出生的李静前往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怀孕6周以上,病历上写着“诉被强奸”。经过调查取证,警方逮捕了李静指证的男子吴东,也即李家的熟人。
法院判决书显示,吴东2011年8月起三次强行与李静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判处6年零6个月。
但李静的母亲黄萍对判决结果不能接受,据女儿讲述,吴东的侵犯是自她13岁起,用她的裸照胁迫她发生性关系达两年之久,且其导致女儿怀孕的罪行没受到惩罚。黄萍辞去工作,开始上诉之路。
罪案现形施害者是父亲的酒友
2012年1月31日,正月初九,晚上9点多李静才回到家。父亲李立大发雷霆,问她行踪她不答,气起来摔了杯子,打了她。
母亲黄萍在一旁劝说。终于,李静哭着说出真相,她刚从吴东的出租屋里回来,被他强迫发生性关系,而且不是第一次,早在2010年3月他就“害了”她。
李立夫妇难以置信,一是觉得孩子的年龄还小得谈不上男女之事。二来49岁的吴东是熟人,就在自己住的拱北广场当保安,经常来家里吃饭喝酒,是李立的牌友和酒友,2009年时吴东还以每个月付200元伙食费的形式让李立包饭,怎么会侵犯自己的女儿?
一家人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黄萍带女儿去了珠海市妇联求助。妇联工作人员听完讲述,马上报警,拱北警方马上受理,并迅速羁押了嫌疑人吴东。
李静也被民警带往医院检查取证,发现李静已怀孕。警方多方调查,根据李静提供的时间地点,在上冲一家旅馆找到2011年8月吴东把她(当时她14岁)带去开房的前台监控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