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的青春,五彩的诱惑,一不小心,对未来那些美好的希望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还没飘起来就被这个充满陷阱的世界击破了。
糊涂虫
流光溢彩的背后
可能就是一场肮脏骗局
青春期的少女总是叛逆,父母的管教、枯燥的学业总让她莫名烦躁,五光十色的娱乐场所、出手阔绰的朋友,当然更加吸引。只是,这世界上,除了父母,还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一不小心,花花世界变狼窝。
16岁的小婷是一名在读初二的学生,处在青春期的小婷很是叛逆,无心上学,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对父母的管教很是反感。2011年6月的一天,小婷在一个溜冰场认识了一个湖南男子杨某,其出手阔绰,小婷很快被吸引。
两人在QQ上聊天相熟起来,杨某常约小婷出来吃东西,小婷还把同班同学小红(均为化名)也拉了进来,三人常在一块吃喝玩乐。
转眼就是半年,三人已十分相熟。
这天,杨某说“有个堂哥在浙江温州那边做生意,我们过去那边工作可以挣大钱,一个月有一万多……”繁华的大城市,花不完的高工资,两个女孩都心动了,很快便瞒着家里,跟着杨某去了浙江温州。
到了温州,杨某堂哥阿康把大家接到一个出租屋,先玩了两天。很快,两个女孩就被安排在温州市一所KTV娱乐城上班,陪客人唱歌、喝酒,一天有100多元的收入。
她们当然并不情愿了。一直笑眯眯的杨某这下变脸了,又是搧耳光又是脚踢,打了骂骂了打,反反复复,她们害怕了,屈服了。
但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很快,杨某嫌她们赚钱太少,又把她们分别带到出租屋里去卖淫,为了防止她们与外界联系,还拿走了手机。
“我被关在出租屋里,客人都是他(杨某)叫来的,客人做完就走,钱直接交到他(杨某)手里。除了来月事那几天,每天都要接客……”小婷抽泣着讲述着这噩梦般的日子,直到杨某被警方抓获,她才获救。
而另一个女孩小红,当然也未能幸免。她们每人一天的卖淫所得为200至300元,全部由杨某收取并使用。
地点:梅州市兴宁法院
结果:构成强迫卖淫罪,且曾因盗窃罪刑释未满五年,属累犯,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小记感慨: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女孩们,做什么都不要瞒着深爱你们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