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南昌谢家村一公交站台的广告牌上,发现一酒店招工的小广告。要求应聘者有性经验,学生亦可。
看此广告,若不戴“有色”眼镜,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个“有性经验”吗!俺结婚十多年了,当然有。不独俺,相信凡是结过婚的(排除特殊情况),都应不成问题。不过,俺还是想先给店主提个“合理化”建议,为未成年人讳,为社会风气讳,这广告中的“有性经验”,改为“已婚人士”,岂不更好!
设限的低门槛,已使俺跃跃欲试。底薪4500元的待遇,更撩拨得俺心旌摇曳。照此算来,如果再肯卖点力气,出满勤,干满点,那一个月挣他个两万三万,应不成问题。值此,俺已对小酒店能开出大价钱,过来人偏逢上好运气,高兴得晕头转向,有些飘飘然了。
可一路看下去,俺还是对其中男士6名、女士10名的招工名额,产生了怀疑。如此高的薪水,如此少的名额,这所谓的“低门槛”,该不会是像俺想象得那么简单吧!如此低的门槛,真正招聘起来,“重赏”之下,定会应者云集。谁又能断言,芸芸应聘者中,涌现不出几个能豁得出去,做得出来,天不怕、地不的的“勇夫”、“勇妇”?
看来,还是俺太过头脑发热,太过想当然了。感情这“有性经验”,是得戴着“有色”眼镜去看的。而俺刚才的“合理化”建议,店主若真听见,还不被俺的幼稚、单纯,气歪鼻子笑掉大牙!
唉!真是的。招×就招×吧,干吗这般雕词琢句,弄得文诌诌的!看来,在对此广告的理解上,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但俺敢断言,在对酒店的经营上,店主如此这般,也绝不会“聪明”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