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岸区检察院披露,销售毒奶粉的唐某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这也是我市首例非法经营毒奶粉案。
案情他明知奶粉有问题
南岸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称,唐某,38岁,成都人,饲料生意个体户。
据唐某交代,他是在大约两年前开始做过期奶粉生意,主要从广东、浙江一些地方进货,销售给重庆的张某及成都周边地区的饲料厂。同年8月底,他收到河北有奶粉出售的信息,收到样品后,他寄给了重庆的下家、做饲料生意的张某。随后,他飞往河北省石家庄。在距离石家庄市50多公里的一个县城,他看到了奶粉,都是袋装的,其中一些有结块。他租车分别在两个地方装了奶粉,共270袋、6.75吨。他将其中5吨发给重庆张某,1.75吨发往成都。
这批货,货款和运费总共花了1.4万元。唐某称,他交钱时问是否含三聚氰胺?对方说:“有一点,但不多,不过我也没有检验过。”
检测三聚氰胺超标几百倍
唐某交代,他是2009年8月后开始和重庆张某有交易的,共交易五六次,每次数量不等。最后一次也就是被查获的5吨,销售价格5800元/吨(含运费)。他给张某说没有检测过,可能含有三聚氰胺。
张某交代,他收到货后,把奶粉存放到南岸区回龙湾一个仓库里。他将奶粉结块打碎后重新分袋包装,分销到万州、垫江等地的养猪场。此前他多次从唐某手中购买过期奶粉,感觉质量还可以,就没有送检。最后这5吨多奶粉,因为价格最便宜,他感觉质量有问题,于是抽样送检。
2010年10月1日,市兽药饲料检测所检测张某送检的奶粉三聚氰胺严重超标。按规定,饲料奶粉的三聚氰胺限量值为2.5mg/kg。警方介入调查后,将还未来得及喂猪的奶粉提取了3个样本送检,检测出的含量分别为1288.1mg/kg、992.4mg/kg、623.6mg/kg,分别超过标准515.24倍、396.96倍、249.44倍。该案嫌疑人相继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