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人心不同,恰如其面。说的是人的心理正如人的相貌一样,是各不相同的。个人特殊的心理特质构成了人们各自的“人格”和“性格”。这里所指“性格”两字中的“性”字,是“性质”、 “本性”的意思,不是指“男女之事”的“性”。众所周知,人们的性格是各不相同的。那末,男女之事的“性”是否也有不同的表现呢?也就是说,在性反应、性行为方面是否也如人的性格、人格一样,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类型。对于人们在宗教信仰、政治信念、待人礼遇等方面的差别,专家们研究得较多,但是在性的领域,对人类性反应方面的类型仍缺乏知识,甚至迷惑不解。专家们对此一向研究得很少。最近,朱迪恩-纽曼归纳了美国一些性学家、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对女性的七种不同的“性人格”作了描述,并简要地评论了其优缺点和补救办法,可提供参考。
对大多数人来说,性行为并不只是一种肉体欢悦,并且是表达自身的一条基本途径。你在房事时如何动作,如何反应,如何体验,反映了你如何看待自身和配偶。而且,弄清楚你是什么“性人格”类型,对于改善婚姻关系,提高性生活质量是很有意义的。
一、控制者
也许在生活中的其他事,她不在乎丈夫发号施令,但在房事上则一定要她说了算,她起动,她告诉他如何动作以使她能得到她所要的。这就是性生活中的“控制者”性人格类型。虽然有不少女子在日常生活中也发号施令,但是也有很多女子只是在房事上才能作主。不过,即便是在床上总是做控制者,主宰一切,久了也会让对方感到胁迫,并且也会剥夺对方有时作主动者所能体验到的欢乐。放开,让他有时主宰床第,可使双方都体验到主宰与被主宰的乐趣。
二、执行者
这种女子很小心地照顾自己,她希望结婚十周年时就像结婚一周年时那样美好诱人。在性生活上,惟丈夫之命是从,完全奉命照办。丈夫说行房,就立刻与他行房,不管她自己心中有何事情本打算去做。丈夫说要试一种新的姿势,也就照做,即使她心里并不愿意。她总是放弃己见,照丈夫的意思去配合。
虽然有着一种使对方快活的意愿,并且能够完全集中注意于伴侣的要求,乃是性关系中使双方满意的两大重要环节。然而,总想去让对方高兴,可能结果是自我压抑。因此,尽管你可以对他的愿望付诸实施,却永远不要感到你不可以说“不”。
三、心灵至上者
对这一类型的女人来说,做爱主要是爱情的一种表达。她们感到,比肉体的欢悦更为重要的是,在房事后那种深深的情感上的联结。她们很难想象可以接受婚姻之外的性行为,甚至认为,即使在和丈夫做爱时在幻想中出现任何别的男人的影子,也是一种背叛。有时候这种类型的妇女,在内心强烈渴望柔情蜜意的做爱时,却见到丈夫似乎把性爱仅仅看作一种躯体的接触和动作,因而感到懊丧。对于心灵至上者的妇女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认识到,许多男人的性欲望往往出于种种生物学上的理由而不一定只是亲密关系的惟一结果。也就是说,当你发现男人在和你做爱之后,并不像你那样总是缠绵不已、情语不断时,你不必感到焦躁气恼。固然性行为使夫妇在情绪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