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国的情爱文化源远流长,在五代十国时期,《诗经》就收录了各地的情爱诗歌,其实在上古时期,男人和女人在情窦初开之时,都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情爱与欢喜,诗歌中不乏表达相思之情的,也有些是男女性爱之事,对两性和肉欲的渴望。小编整理了十五国风中的性爱,一起来看看我们老祖宗的性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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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大旨谈性
正如曹雪芹自叙:《红楼梦》“大旨谈情”,诗经之《十五国风》其实是“大旨谈性”。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小问题,便是诗经时代,性情不分;所有的情诗,都是情欲的表白与呐喊,没打算“发乎情,止乎礼”。
从《周南?关雎》开始,爱情便意味着性的结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喜欢淑女,接下来要做的事便是为将来两人的婚礼做筹备。这意味着,爱悦等于婚姻的建立,这是君子与淑女建立合乎礼法的性关系的蕴藉说法。表现更鲜明的是《召南?草虫》,这种因有情而求欢的势头便喷薄而出。
《草虫》是以女子的口吻,谈两人同心而离居的思念之苦;于是一得到相遇的机会,便行男欢女爱之事,痛苦方得稍稍解脱平复。诗曰:“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我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搁在今天这样的开放社会,也不免要赞一声“豪放女”,但是,在当时,不过是平常叙事耳。爱悦求欢,身心满足,毫无惺惺作态,坦白自然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令人震惊。这只能说明,在当时,人们并不认为“情欲”是可耻的。爱人便意味着身体的爱悦,并非后人唧唧歪歪胡诌的“我爱你沧桑的老灵魂”。男女之情,就是身体情欲这回事,不是灵魂沧桑那么回事。
著名淫诗《野有蔓草》,是以男子的口吻,写陌生男女邂逅相遇,彼此爱慕,野合同居的故事。诗曰:“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婉兮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诗人坚定地认为:“我爱你,我便需要得到你的慰藉;我爱你,你便肩负着给予的义务。肉体的结合才使灵魂安妥,你我的结合才是人间的幸福。”而另一方呢?不消说,那自然是“同情地给予”了,并且双双成家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