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在西餐厅里做服务生,一个月有2000多的工资,工作比较累,晚班的时候非常的累,这样熬了接近一年,从家里出来后,再没向爸妈要过一分钱,每年春节的时候会回家里一次。06年再也坚持不下去,在外面打工的女人,你们也知道其中的辛酸。辞掉工作,自己条子还算正,到一家夜总会做了咨客,需要的时候会陪酒,刚开始不习惯,每天假惺惺的对着那些男人笑,久而久之没感觉了。在这里钱拿的多一点,有钱的客人多少回给点小费,这一做,就是3年多。
3年前认识一个男人,军区干部,很有钱。我们这个位置其实并不需要陪客什么的,有些时候客人需要,主管会安排,无可奈何。认识后,他经常过来这边,很多时候都会一起喝酒。我休息的时候,他经常约我出去吃饭,呵呵,也没怎么拒绝,也许自己是真的爱慕虚荣了。那时候刚好和男朋友分手,没其他的原因,经常吵架,客客气气的散了。夜总会呆久了,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变成爱慕虚荣的人,呵呵,还是因为钱,没人不爱钱。他有妻子,不能说感情不好,或者说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他给我租了一套房子,每个月会给我些钱,一个星期也会来几次,每次来的时候,我都会买些槟榔回来,他喜欢。无论是在外面还是家里,我都会把他伺候的很好,烧饭、夹菜、洗衣,因为他的饭局多,有些时候我甚至是给他挡酒。我更没忘记自己的本分,第三者,只是一个被包养的人。人都是喜新厌旧,何况是男人,第三者的时间当然不会长久,后来和他也没有在来往。之后认识了现在的这位,大我16岁,3个人的家庭,有一个10岁大的女儿,他妻子是自己开车行,而他自己做瓷砖买卖。也许我的生活就该这样,离不开男人,更多的是一个人呆在家里看电视上网,朋友也不多,也就出去逛街买化妆品和衣服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