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在继女饭碗中投安眠药欲行不轨,继女惊醒反抗强奸未遂。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杨某义有期徒刑四年。
怀远县双桥集镇农民杨某义14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后,和离婚后带着5岁的女儿的农民张彩霞结了婚。婚后杨某义对妻子和继女不错。随着时光的推移,继女已长大成人并参加了高考。杨某义望着成年的继女动了不轨之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28日18时许,被告人杨某义在家吃饭时,在其养女张莹莹和妻子张彩霞的碗中投放安眠药。后被告人杨某义趁张莹莹昏睡之际,进入张莹莹的卧室,压在张莹莹身上欲行奸淫。张莹莹被惊醒后呼喊、反抗,被告人杨某义遂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投放安眠药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因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