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70年代生的这些大孩子都怎么了?不是三十挂零还孤家寡人,就是速战速决地把别人一辈子可能都经历不了的所有事情都完成了一遍。
我们都是受着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教育长大的,为什么我们在恋爱时心甘情愿宽容对待的这个人,在婚姻中就变得让我们不可容忍。或者男女关系的荒谬之处,本来自于我们对这种关系认识的荒谬?
“我不同于你,但不仅不会损害你,反而增加你的价值”。这句话是写下《小王子》的埃克絮佩里说的。
如果一定要分出哪个年龄段对婚姻更薄情的话,上个世纪70年代生人总是在劫难逃。想想也是,我们不下地狱谁下?80年代的小朋友们吗?拜托,照顾一下人家正忙着念书或者讨生活吧,婚姻尚是遥远的事,虽然他们的爱情规则里好像也并不相信什么金玉盟;那么,50、60年代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吗?体谅一下,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糟心的事还不够多吗,就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帮帮忙维持个起码表面安定团结的景象吧。
70年代生人背下“拿婚姻当儿戏”的黑锅也有道理。我们仿佛看上去很滋润,书也读了,钱也有了,贷着款住着漂亮房子开着锃亮车子,父母身体倍儿棒用不着来回跑医院,儿女尚未出世或者还没到需要黑着脸挠着头陪他做算术的年纪。这么乐呵的日子,总该发生点什么折腾点什么吧,比如“几年之痒”一类的事。如果只是茶余饭后的揣测倒也算了,要是真的一本三正经地拿它当个事儿说,那可实在对我们太不够厚道了,怎么地也要替这代人拨乱反正地喊声“比窦娥还冤呐!”
2004年初来自司法部门的一份调查报告有力地证明了我们这代人并不是“花心大萝卜”,不但不是,而且我们对待婚姻的态度还相当认真。它说,不少人曾把中国人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归结为青年人离婚率的上升,但实际上这完全是误会。也许数字可以更清晰地说明问题:从1980年的37%到2001年的13%,再到2003年的6.6%,25至35岁青年人的离婚率明显呈下降趋势。而与人们想当然的揣测恰恰相反的是,1980年离婚当事人中,36至40岁之间者占了37%,可到了2003年,这个年龄段竟占了46.5%;1980年离婚当事人中,41至50岁之间者占17%,而2003年他们占了32.1%!
谁不想洞房花烛夜吹一盘面粉就能保证白头到老?谁不想买一双鞋从此就合了脚不用生一肚子闷气忙着退换?谁会吃饱了撑着没事干闹离婚玩?我们是70年代生人,我们从小在书桌下柔肠寸断地看琼瑶,在日记本上郑重其事地抄三毛,我们更相信一帘幽梦般的纯情,也更愿意为爱的人做个哭泣的野驴千山万水地走遍。之前有“讲理想的60年代”,之后有“重现实的80年代”,我们身处其中,既崇尚前卫的浪漫,又难舍传统的保守,变得小心翼翼,绝不会网上几次QQ就和对方“亲密接了触”,也绝不会周末公园里相过亲就“缘定了三生”。婚姻是如此非同一般,于是我们一旦走入其中,就不会轻言说分手。
我不是托尔斯泰,所以我要说: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无论哪个年代,谁都不愿意自己会是那个亲手为婚姻划下三八线的人。可是爱到尽头,覆水难收之时,多是无奈吧。与其互相伤害,不如解放彼此,从此各自寻找真正的幸福。法律尚有条文支持,其他人祝福一下岂不是比评头论足要来得宽容一些?甘苦毕竟当事人自知,外人不足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