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化名),女,二十三岁,自由职业者,2003年结婚,后迅速离婚。
好像是去年,市面上开始流行一本书,叫做《天亮以后说分手》。
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老实说,我认为这种书就是速食面,看也只是为了消遣,完了也就完了,没什么太大的印象。况且对于书中对一夜情的渲染,我是既没有体验过,也不是很有兴趣尝试,所以,并没把这种书太当回事。
但是直到李芸出现后,我才发现,其实,一夜情已经不是个罕见的事情,它很可能随时出现,每刻都发生在你身边。
有关李芸的故事,听身边的朋友们说起过很多次,也听过很多传闻,作为一个学美术出身的女孩,在我们这个城市里,本来就有很多绯闻轶事。这并不稀奇。
同样都曾是文化人,同样都曾在一个城市里出生,那天,李芸轻捻起一根烟,在烟行媚视之间,满不在乎地讲起了她曾经的故事,那曾经沧海的面容上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波澜。
与一个鼓手的一夜情缘
说起我二十岁时的生活的场景,几个字可以形容,酒吧,地下,滥交。
我是一个学美术的。我是在十九岁那年去的北京,最先在中央美院,后来又转了学到纺织学习。这两个专业风牛马不相及,但是我听从了我爸的意思,他也是学美术的,一生一事无成,于是,不想他的女儿也走了这路,他和纺织工业部的一些领导熟,就一直支持我学纺织,说将来能有个好工作。
我听他的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切都无所谓了。人生本来就是如此,怎么活都是一生,如不及时行乐,不如早点死去。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吧?詹姆斯迪恩,美国五十年代叛逆青年的偶像,也是我比较老土时的偶像。你不要以为我们这些八十年代的人都只会追流行,不学无术,其实我从小是一直比较爱读书的,我看过很多书,西方的东方的都有,我是大家眼中公认的好孩子,要不怎么会走上学美术的这条路。
好像是一到了北京以后,我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给我起了外号:吧孩。这是我们八十年代生的小孩的一个标志性的代号。意味着我们都是酒吧里泡大的。我也是,在没来北京之前,我只是偶尔去酒吧坐坐,但是到了北京一年,我每周都要在酒吧里泡两到三个晚上,到酒吧不用我们花钱,哪有女孩在酒吧里买单的道理。我们去的男伴们会买,如果不行,酒吧里肯定也会有男生给你买的,在我们这些女孩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我们又没有要求你,是你们主动愿意的,有钱难买愿意,对吧?
在北京很自由,学校课程不紧,毕业了会有工作。我是没什么负担的。关键的是,终于可以不用看老爸的脸色和听老妈的唠叨了,这里真是空前的自由。特别是我们美院的这些人,可以穿最时尚的衣服,梳最酷的发型,参加最奇形怪状的约会,在北京三个月后,我学会了抽烟。第一次呛得直哭,但后来适应了,还离不开它了。在酒吧里点一根烟,喝一杯不花钱的科罗娜,真是绝好的事。
那个给我起名吧孩的男朋友是美院的同学,当时我们班的女生都笑我,说美院的女孩子们从来不找本院的男生。美院的女生在外面很抢手,而男生就差太多了。我不听,还是和美院的男生谈了对象,不过很快就分手了,原因是他无法阻止我抽烟,他从不吸烟。直接的原因是有一天晚上他想强迫我,和他发生关系,我没从,他急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这种小气的男人,跟着他干什么?不爽,我虽然不是守身如玉的女孩,可是我总不能被人强迫着就失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