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从家里搬出来。清东西的时候,从抽屉缝里掉出一张纸片,原来是一张旧照片,当年我们初三五班的。老婆让我给她看哪个是你,我迟迟疑疑找了半天,才确定那个微圆脸、小眼镜的小胖丫头是你,而照片上的我,天啊居然比着一个巨蠢的V手势。老婆笑得要死,我差点颓了。
如果可以,某一个程度上,我想抵赖我的青春,伪造青春不在场证据。并不是我想否认你的存在,只是那一刻我发现,其实我不大记得起你的脸了。
前年圣诞节,我在商场,忽然听见熟悉的语笑,心神一凛。是陪女朋友,她在试衣间,我替她抱着大衣皮包,却不自觉绕出来。商场通道人挤人,我脸颊前掠过软的绒,金的披肩,冷的、还带着雪味道的旧大衣,却看见一条紫长裙一闪。心砰砰乱跳。
当然那不是你。那时,你应该还在纽约。可是,我就是因为这样,把当时的女朋友变成前任的。
更前一年,你还没出国,他们告诉我,你遇到感情上的困惑和事业上的瓶颈,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电梯抽升的刹那,觉得失重的窒息。向他们要到你的手机号码,却鼓不起勇气打给你,最后给你发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短消息——我是普通话不好的南方人,一口气拼这么多字出来真的很要命呀。
然后,你给我回复,“谢谢哪位”一共四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你知道天塌地陷是什么吗?绝望里唯一的安慰是:你依然恨我,这恨也有一点点基于爱吧?我们到底不会恨陌生人。
不过没多久我就想通了,你只是不认识我的新手机号。我们的分手,真是干干净净呀。你一定不知道我旧手机的下落吧?那年大吵一架分手,极冷的冬夜,街市静无一人,我走过护城河,河水沉沉黑着,我忽然有纵身于河的冲动。把手机狠狠扔向河里,最潦草的手势,“啪滴”一声,完了。夜色里,连个水花都看不见。
很可笑吧?太丢人了,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再往前,到我记忆已经有点模糊的年头。我记得我的恨。
摔你的电话,一万次。我爸在隔壁听不下去,过来叱我,“电话机要钱买的。”我以更重的手势将话筒砸下去,打在茶几面上,呛啷啷散了一地玻璃屑,细小地割痛我的脸,我的心。
那些礼物,信,甚至只是一件你帮我缝好的JACK-JONE毛衫,撕,烧,扔……全是非常激烈残忍的手势,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
这么恨,恨里却还有安慰。我知道我是真地爱过,用全身心、用我脏腑之间的热情,此刻才会痛得摧肝裂胆,这不是一次投失了的篮球,或者带错铅笔的阶段考,会转瞬即忘。我的挫败无比真实,纵使我仍然是这样一个青春无敌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