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有行房的“义务”,那么相对地就是有要求过性生活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有“拒绝”性生活的“权利”。
婚内性生活趋于平淡,可说是人类行为的常态。面临这种趋势,许多夫妻会采取某些相应行为,以增加性趣。专家认为如果性生活平淡化意味着婚内性生活的不协调,则属异常的质变;此时夫妻双方若不能坦然面对问题,互相沟通与调适,则平淡化的现象将可能成为婚姻的警号。这时就需要夫妻共同努力设法培养婚内生活情趣。学习推陈出新的性生活情调。
对于不是忧虑性生活“平淡化”,却是受不了性生活“频繁化”的夫妻来说,是否有拒绝性生活权利?夫妻双方对行房“频率”需求不同,实在不能归咎与怪责配偶的不是。
我们常说,男人在沟通中注意一句话直接的意涵,女人则倾向于聆听言语外的指涉;这时只要夫妻间加强彼此间的沟通,解释清楚对性生活的看法,问题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