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辞是一所大学的同学,同级不同系。我是在大三时认识她的。那天我独自在宿舍里弹吉他,《光阴的故事》、《滚滚红尘》,我一曲又一曲忘情地弹着,直到弹累了,抬起头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人在看我,那就是小辞。她和我们宿舍里的老五是老乡。
那个周末的校园舞会,当小辞出现的时候,宿舍里的哥们儿就起哄,沈城,快去请小辞跳舞。尤其是老五,将我推过去,把小辞的手放我手上,我看到小辞的脸红了。那是渴望爱情的年纪,而爱情来得如此让人猝不及防。那时候小辞最喜欢读席慕蓉的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爱情。念诗的时候,小辞喜欢仰脸看着我,眼睛里满是深情。我说其实我也喜欢席慕蓉的诗。是的,我爱小辞。爱情对男人来说也同等重要。
转眼毕业,我们双双留在了济南。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我们租了间房子住下来,一室一厅的小房子。但小辞很开心,也很满足,她把那个小家收拾得舒适而温馨。那时候的她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很短的时间内她就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烧菜做饭。她还专门买了
菜谱,她说沈城你知道吗,最便宜的菜也能做成名菜的。的确,那时候我们没有钱,本来不多的薪水要支付太多的东西,我们只能省。我记得那天晚上当小辞端上来一盘麻婆豆腐的时候,我的眼睛忍不住潮湿了。我觉得愧对小辞。但小辞从不觉得苦,相反她觉得自己很富足,因为她拥有爱情,爱情是她生命的全部。什么苦什么穷,她统统不放在心上。见我因工作烦恼时,她就劝我说,没事的沈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至于如何好起来,她却从来不去考虑。而我是男人,我不能不去考虑。现实如此残酷,公司效益一直不好,我们的生活依然很窘迫。
事情发生在一年后。那时候我跳槽去了一家薪水较高的公司。莉莎,在同事口中被称为千金小姐的莉莎成了我的同事。她父亲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而她是只骄傲的孔雀,追她的人成打呢。我听了只是付之一笑,并不往心上放。和我有什么相干呢?后来有一次同事聚会,散了时已经很晚了,而那天我不知怎么竟然喝醉了,莉莎主动提出开车送我。其实半路上我就有些清醒了,我听见莉莎看着“熟睡”中的我,说沈城,其实我很爱你,这么多人都追我,惟有你不追。
也许,拒绝是最大的诱惑吧。莉莎开始对我展开了追求,她是大胆的,她告诉所有的同事她喜欢我,她甚至公开和同事开玩笑打赌说三个月内追不到我她就主动辞职。我仍当是玩笑,只是觉得这玩笑开得大了点。直到有一天午休时,一帮人打牌,莉莎忽然拿着指甲剪走近我,夺下我手中的牌,说沈城,帮我剪剪指甲好吗?同事们爆笑,说我们嫉妒,沈城你让我们大家嫉妒。
我终于不得不好好想想这件事了。对莉莎我说不上反感,你可以玩可以闹,但这场闹剧不适合我。我告诉她这些的时候,她就说沈城,咱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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