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70年代,那时候自由恋爱即使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还没有流行,适龄男女青年到了该谈恋爱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是通过单位里的熟人介绍,和一个在幼儿园做教师的女孩认识的。
我们见了一面后,双方印象都很不错,后来我还约这个女孩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开始不久,我大胆地伸出手去握住了她的手,她只稍稍反抗了一下,然后就任由我握着她的手直到电影结束。
很快,我们就频繁地交往了起来。每天天刚亮,我骑着自行车早早地来到她家楼下,等她下楼后,我就骑着车子载着她把她送到学校。然后,我再骑着车子往单位赶。下午估计她下班了,我提前从单位赶到她的幼儿园,再把她送回家。
每逢周日,我还会约她出来玩儿,在公园里一待就是半天。我们两人坐在长椅上,紧紧地挨在一起,卿卿我我地聊着单位里的事,聊各自的家庭,也聊对未来的憧憬,总之有说不完的话。偶尔,见周围没人,我还会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摸一摸她的长发,或是搂一搂她的腰。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就在我们陷入热恋之际,我们之间出了点岔子。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邀请她去了我家,她见我家住房很拥挤,回家就把见到的情况向父母描述了一番。她的母亲觉得我家的住房条件那么差,就开始反对我们的婚事了。她是个没主见的女孩,在母亲的影响下,有一天她也吞吞吐吐地向我提出了这个最让我头疼的问题:你们家房子那么小,我们结婚后住哪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