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居之后男朋友的不辞而别,李倩和魏阳是在两个人都为没有另一半的情况认识并且走在一起的。魏阳是一个小县城里的公务员,已经三十多岁的他在认识李倩之前有过两个女朋友,不过最后都是因为物质原因和他分手了。
同居之后男朋友的不辞而别,李倩和魏阳是在两个人都为没有另一半的情况认识并且走在一起的。魏阳是一个小县城里的公务员,已经三十多岁的他在认识李倩之前有过两个女朋友,不过最后都是因为物质原因和他分手了。李倩是当地的一家公司老板的文秘,29岁的她也是因为去年和男朋友分手才落得了“剩女”的称号。以下就是婚前同居的故事。
两个人在朋友的介绍下,从相识发展到相恋,两个人一直非常谈得来。认识没几个月后,他们两个便住到了一起。
本来在李倩的眼里,她以为同居之后,两个人应该在很快就会结婚的。可是没想到同居后的八个月时间里,魏阳总是以房子没有交房为由不结婚。后来李倩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了之后,李倩再一次提出了要和魏阳结婚。可是没想到魏阳不仅没有要和她结婚的意思,反而再次要她去打掉孩子。
李倩生气地说:“现在房子已经交了,我也已经怀孕了,那你为什么还是不与我结婚?我真的很想要这个孩子,坚决不去做流产!”
李倩的话让魏阳刚到非常不舒服,他说:“你不听我的话就立马滚蛋,孩子我也不会管,结婚的事情免谈!”
在接下来的近一个月时间里,魏阳每天看着没有去做流产的李倩就像看到敌人一样。他用尽了所有恶毒的语言辱骂着李倩,还说这种事情不受法律保护,他不需要负责等等……
本来李倩已经做好了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她以为生完孩子之后,也许魏阳就会改变了态度。可谁知,就在孩子在她肚中快5个月大的时候,魏阳没有任何征兆地失踪了,他只留下了一张纸条:“孩子是你的,你可以留下,你不听我的我没办法,我走!”
就这样,魏阳彻底消失在了李倩的生活当中。
李倩看到魏阳最后的这一行为,自己也真的醒悟了。她回想魏阳这将近半年来的所作所为和所说的话,她意识到即使自己将来真的和魏阳结婚了,估计这样的婚姻也不会有任何幸福所言。
挺着肚子的李倩终于在家人的劝说下,万般无奈的她认同下了决心,她冒着生命危险打掉了孩子,精神接近奔溃的她只能无言地扎进了母亲的怀抱……
婚前同居的利弊有哪些呢?上述案例当中,未婚同居的李倩以为用孩子就可把面前的这个男人拉近自己婚姻的殿堂,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男人不但没有按照她的想法去做,反而和她玩起了失踪。婚前应不应该同居呢?这虽然是这个男人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该案例中的女人却没有任何办法。
婚前同居对不对呢?未婚同居本来就是一种较为危险的行为,它不能等同于婚姻,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不要相信同居中的任何承诺,也不要以怀孕为由要求对方和自己结婚,因为这样的未婚同居可能时时刻刻存在着危险,不要等到另一方不辞而别之后才会想到什么是后悔。